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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流管工作,协调解决流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收集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区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市、区、镇(街)和村(居)四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协调住建管理、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完善出租屋登记备案、流动人口计生、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日常基础信息采集的委托工作。

  (四)推动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各部门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推动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一出租屋主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管理。

  (五)开发、管理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六)承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