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2016年第二季度有38名新市民积分符合入户禅城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禅城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积分办)反映。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由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放《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请新市民参照指引领取《新市民积分入户卡》和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82321916
附件:1.2016年第二季度取得新市民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
2.新市民积分入户分值查询指引
3.新市民领取积分入户卡指引
4.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手续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积分办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