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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保调整在职增至103.94元退休增至111.36元
发布时间:2015-03-31

  羊城晚报讯记者樊美玲、通讯员邹花妍报道:佛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称“医保个账”)7月起划拨额增加,其中在职职工每月增加到103.94元,退休职工每月增加到111.36元。佛山市社保局30日通报称,7月起还有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社保待遇调整,目前各项待遇调整参数已完成,相关待遇从7月1日起开始调整和补发。

  佛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社保待遇提高是随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进行调整,随着本月起佛山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为4640元,7月起,佛山医保个人账户划拨金额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3%划入,由此医保个账划入标准为,在职职工每月103.94元和退休职工每月111.36元,分别比调整前提高9.94元和10.65元,调整后的金额将于8月底发放。

  除了医保卡中的个账数额增加,7月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在职非因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比如丧葬费和抚恤金计发标准提高至27840元,相当于3个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调整前增加了2664元;另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调整为1856元,增加177.6元,即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发。

  另外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等社保待遇也有调整。其中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划拨标准由234.99元增至259.84元,人均每月增加24.85元;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基数标准由每月4196元增加到每月4640元,一次性丧葬抚恤金的领取金额从37764元增加到41760元由,人均增加39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