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居住证补领、换领 |
办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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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
提交材料 |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佛山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补领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至3年的,提交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
办理流程 |
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粤价函[2010]6号)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各镇街流管服务站。 |
办理地点 |
日常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负责实施。 |
办公时间 |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